警察漠视公民权利,践踏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作风,伤害的不仅是当事人人身自由权利和人格尊严权利,更是公众对法律权威性和司法机关公正性的信仰。众所周知,公民的人身权利不容侵犯。而警察作为公民人身权利的保护者,从来只有执法的权力,何来肆意打人的王法? @cxIV,R 一些警察执法时把自己当作是高举尚方宝剑的正义化身,神圣不可侵犯。孰不知,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光赋予权力却不加以约束和节制,只会让它拨剑伤人,败坏警察声誉,影响社会安定。如今,大水冲倒龙王庙再次为我们敲响警钟:保护公民人身权利,莫待权力的洪水猛兽泛滥时再出手! ;CLN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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