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书记”认罪服判,反腐败岂能靠意外 %9uF3C{KU 8月2日,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广安市委原副书记严春风受贿案,对严春风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对严春风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严春风当庭表示认罪服判,不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