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6-16
中央界定“小金库”七种表现形式
![]() [color=#008080][color=#808000]2009年6月16日- [/color][/color] [/size] [size=3]
问:对于“小金库”曾经开展过专项治理,而且监督部门一直比较重视“小金库”的查处,这次为什么还要在全国范围开展治理工作? [/color] 答:改革开放以来,全国曾先后开展了两次“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都取得了较大成效。随着财政管理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等改革的不断深化,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等重大举措的实施,以及财政监管和审计监督等日常监督管理的加强,“小金库”问题得到了进一步治理。但是,因为有关改革需要逐步深入、相关制度还在完善,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法制观念淡薄、管理不够到位,设立“小金库”的现象还时有发生,群众对此反映强烈。 “小金库”的存在,不仅导致会计信息失真,扰乱市场经济秩序,造成国家财政收入和国有资产的流失,而且违背了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扭曲了市场对资源的合理配置,削弱了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影响了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甚至诱发和滋生腐败现象,严重败坏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因此,要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实现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小金库”治理工作的认识。要把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与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更好地结合起来,大力发扬艰苦奋斗精神,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把有限的资金与资源用在最关键的地方,积极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小金库”治理是一项长期工作任务,其根本目的在于实现标本兼治。要通过这次专项治理工作,全面研究分析现行制度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漏洞,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健全和完善,进一步深化财政、金融、国有资本运营管理制度改革,完善财政、财务、会计和资金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逐步建立健全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在此基础上,各有关监督管理部门要进一步注重日常监督管理,不断加大对“小金库”的日常治理力度。 [color=#000080] 问:什么是“小金库”,具体有哪些表现形式? |